六大优惠政策 1、 提供独家代理权、勉收加盟费。(限2005年加盟者) 2、 提供强大的货源保证。 3、 免费为加盟商提供专卖店VI/SI设计。 4、 全国统一价格、统一服务模式,免费指导专卖店日常经营 工作工作。 5、 提供统一广告运筹策划。 6、 公司对年销售额在10万以上的经销商按销售额分级给予一定的定的奖励。 一 、年龄:18岁-60岁的中国公民; 二 、经营地消费人口--当地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营业用店铺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三、投资力量-- 省会级城市. 15万元以上; 地市级.城市 6万元以上; 县级.城市 5万元以上; 四、经营者素质: 受教育程度在大专以上,有一定经营和管理能力。对"春梅牌五峰春毫"品牌有一定的认知度、忠诚度,能够认同并接受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 准加盟商需提交文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影印件 □签约身份证影印件 □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正本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影印件 □店铺租约影印件,或自置物业产权证影印件 □有合作单位,需提供合作证明 加盟商责任 1.遇有商场换季、店庆、大型促销活动时,可与总公司协商,或打折促销或赠送礼品: 2.公司支持加盟商开拓市场,推荐各地区有志开创事业者加盟五峰春毫; 3.加盟商应积极关注当地市场销售趋势,向总公司反馈当地所在商场五峰春毫销售名次,及时反映当地热卖货品; 4、加盟商应积极开拓团体市场,公司发放宣传手册,导购可向感兴趣的顾客进行介绍;
1、 店面积40平方米以上;首次进货额秋冬季不少于3万,春夏 季不少于5万; 2、 销售目标参照同类地区销售额制定;加盟商完成销售目标100%享受折扣1%;加盟商完成销售目标150%享受折扣1.5%;加盟商完成销售目标200%享受折扣2%; 3、 首次进货六十天内货品调换率为30%;二次进货调换率为20%;调回货品必须包装完整、无脏损,茶叶无变质、无异味,不影响二次销售; 4、 加盟商指定订购常规性品种,公司将优先保证供货,但加盟商需预付货品总金额的30%作为定金; 5、 加盟商单独本地区下单定制货品,加盟商需预付货品总金额的50%,出货时将余额付清,定制货品不予调换; 7、发货费用由供方承担、调货费用由加盟商承担
一、 申请加盟人符合加盟条件,认可《加盟商责任》、《加盟细则》《经销协议书》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后,与湖北五峰春毫茶叶公司宜昌营销中心联系,询问加盟具体事宜; 二、 以书面形式做出加盟申请,按照《准加盟商需提交文件》的规定准备齐全相关有效文件;来电向公司索要或下载《加盟商前期客户考察资料表》,在填写后与提交文件、加盟申请一并寄或送至湖北五峰春毫茶叶公司宜昌营销中心备案; 三、 公司在接到申请后,在短期内对申请加盟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实际考察,符合加盟条件的,公司将接受申请,并与之签订《经销协议书》,按协议书的规定开始执行; 附:《经销协议书》 经销协议书 甲方:湖北五峰春毫茶叶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着以人为本,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 省 地区享有对甲方东裕牌系列茶叶产品的专营权。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由2005 年 1月 1日至2006 年 1月1 日。 三、 乙方独立采购和出售春梅产品并独立承担其中风险,甲方对乙方的行为或疏漏不承担任何法律或经济上的责任。 四、 乙方不得以甲方或乙方或任何名义收取创收人代理甲方品牌之任何费用。未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专营权出让、转让或作抵押。 五、 无论是合同有效期内或终止后,五峰春毫品牌的所有权属于五峰春毫,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且应该使用五峰春毫品牌出售其商品,但乙方无权在其公司正式名称中使用春梅商标。 六、 如协议有关各方对协议管辖围或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此类争议应由西安市人民法院裁决,但甲方也可自主采取另一种做法,即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七、 甲方与乙方的具体权利义务; 1、 甲方在签约时一次性收取乙方人民币壹万元为专营权费,该费不再返还。以后乙方如在本合约所定地区内再开新专厅及专卖店时,必须得到甲方的许可。如乙方在不同的城市开设新的专卖店或专厅,乙方也必须与甲方签订新的经营合同,并向甲方交付专营权费壹万元。 2、 双方签约后限期二个月内乙方没有拿货并按时开业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专营权费不再返还,并且有权另外指定加盟商。 3、 甲方参照与乙方同类地区销售商的销售业绩制定合理的首次进货金额,乙方首次订货,应预先向甲方支付100%的订货款,当乙方需要补货时,必须将预计货款的70%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并即将汇款单传真至甲方,甲方收阅汇款单后即安排将补货发出,其佘款项也应在发货日起七天内结清,以此类推。 4、 甲方同意为乙方实行常规货品在制定期限内30%调换制,甲方不定期推出特价处理商品,并通知乙方选购,特价货品不得调换。 5、 甲方同意所有货品以统一的批发价给乙方供货,乙方零售价以甲方全国统一价为准。 6、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相关销售资料,包括产品目录、海报等宣传广告资料,包装袋及有关茶叶系列产品之合格产品证明文件等。 7、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货运公司发货。发运货品保险由乙方在当地购买货品预约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其发运途中发生的货品丢失,由乙方自行追赔偿,甲方不予负责。 8、 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卖场销售培训。乙方开业时,甲方派员到乙方经营地协助方在该店销售及培训工作,工作期限由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决定,甲方人员不负责财务及做账方面的工作,乙方需承担甲方所有开业人员的往来费用及在当地的食宿费用。 9、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要,提供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 10、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销售场地(专卖店,专柜)只能销售甲方货品,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协议。 11、 甲方为乙方提供东裕茗茶专卖店的SI设计方案,乙方应提供卖场平面尺寸图,乙方承担装修费用。 12、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开业指导服务。乙方在开业前可派员到甲方接受培训,为期3-5天,来往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13、 乙方应向甲方递交销售周报表和库存周报表,积极配合公司的市场调配。根据市场销售状况每月进行一次调换货。 14、 乙方可根据卖场的缺货情况随时进行补货,但连续两周不递交周报表者将得不到优先供货。 15、 乙方必须有足够及完善条件之储存货品的地方。甲方提供之货品,经乙方的验收后,乙方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丢失或损坏、变质,必须有乙方负责。如有质量问题,应于及时向乙方反馈;乙方调换货物应列明清单明细:包括货品名称、数量、地区、时间、联系人。调换的货物包装应完整、整洁。如外包装完整内包装破损致使茶叶丢失、变质、脏污,甲方将一律退回,不予调换。 16、 乙方必须派员参加甲方货品订货会,并根据当地销售情况预订货品实际数量。参加订货会并缴纳订货定金的将得到优先供货。 1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出去. 18、 乙方必须严格遵照甲方公司的管理规定,必须设定完善之管理制度,不得无故停业或休业。经营场所必须具备带有长途电话线的传真机。卖场职员必须穿着统一的制服,或穿着由甲方特别指定的制服。 19、 乙方应与甲方一季度一对帐,防止错账漏帐。 八、 违约处置条例 1、 合约期内,乙方如没有履行本合约或违约,甲方有权终上合约,并向乙方追收尚欠款项,如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 如乙方在合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在该店经营其他品牌,作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约。 3、 乙方拖延返还货款时间及货款额不及不如实缴纳应缴货款,作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约。 4、 乙方以甲方或乙方任何名义收取他人代理品牌之费用,作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约。 5、 乙方转让品牌在该地区经营权,作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约。 6、 在合约期内,甲方如没有履行责任或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双方在确定违约责任及结清应付货款后即可终止合同。 7、 本协议处签订之日起即具法律效力,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合同期满时,双方提前最少壹个月商议是否结束合约,如结束不再续约,则在双方指定日起,乙方将所欠甲方的货款全部还清甲方,乙方结清应付款项后,双方正式结束合约。 8、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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